各学院:
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。⒃诘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至2020学年中职和高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,现将我校2019—2020学年“国家奖学金”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选对象
我院全日制在校生(二年级19级及以上年级18级)中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二、申请条件请参阅《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
三、其他要求:
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10%,相关考核成绩以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为准,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。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%的,但达到前30%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。具体标准如下:
1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青岛市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;
2、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全国性、省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前三名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;
3、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;
4、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,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。
5、获全国三好学生、全国优秀学生干部、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6、评选证书必须是省级以上获奖证书。
上述六方面之外,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,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。
四、各高职学院上报预选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
各分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获奖条件,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学生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:申请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书(不少于1000字)、由教务处出具的2019-2020学年成绩单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。如果评选成功,需要申请者个人事迹材料(不少于4000字),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,应真实、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、学习成绩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。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,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、形象生动、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,有文内小标题者,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。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、事迹感人、格调向上、语言流畅。(注:申请者个人事迹材料可在申请结束后另行提交)。同时,各分学院应上报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,内容包括评审依据、评审程序、公示情况(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五、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。该项奖学金评审结果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及资金到位后,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中。
六、相关评审材料及报送时间
推荐学生所交材料:1、国家奖学金申请书(不少于1000字)
2、获奖证书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(无过期)
4、学生上一年成绩单。加盖教务处公章
未尽事宜,请致电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(图书馆403室)咨询,联系电话:18663969135(白老师);欢迎广大同学为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提出合理性建议。
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管理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