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发展党员组织谈话制度
作者:宣传部
发布时间:2017/5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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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谈话制度是组织发展的重要环节。申请人入党前,党委要指派专人进行谈话,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。为做好谈话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谈话人员:由党委委员担任。
2、谈话对象:党员发展对象,即符合入党条件,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。
3、谈话内容: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,重点内容为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以及现阶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相关内容。
4、谈话方式:对经过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的发展对象,党委在审批前,必须由组织部门指派专人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谈话,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入党动机是否正确,入党态度是否端正,党的基本知识掌握多少,了解他们是否具备了入党条件,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党委会议讨论。
5、谈话结果存入档案,并作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。